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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及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资讯来源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4-09-19 14:40:47 点击数量:

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及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 

各市、县电大,市校各学院、部门:

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及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望各单位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15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工作要求

(一)申报课题类别

1.重点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)。

2.规划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。

3.体卫艺专项课题(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)

(二)申报课题条件

1.重点课题,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,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。

2.体卫艺专项课题,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申报,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。

3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 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
 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

 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
 (4)正在承担省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。

(三)申报名额分配

此次申报全市电大限报3项,其中县级电大至少1项。

 (四) 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

1. 申报材料:

(1)《课题申报·评审表》(一式3份)

(2)《课题申报·活页表》(一式6份)

(3)《 申报省教科规划2015年课题分类汇总表》(电子文档)

2.截止时间:2014年10月27日。

二、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要求

(一)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

1.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、重点、体卫艺、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(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),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,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。

2.申报的成果包括:课题研究结题报告、专著和科研论文等,必须是在2014年9月1日前结题,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
(1)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(册)本著作中的部分卷(册)。

(2)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(以是否著名在前、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)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。

(3)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。

(4)已取得教育部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、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。

(二)申报名额分配

我市电大限报1项,全省电大择优推荐上报2项。

(三) 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

1.申报材料包括:
(1)《申报·评审书》(一式3份)、《2013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(高校)》(电子稿)

(2)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(一式5份)(包括主要研究内容,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、结题证书复印件)

(3)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(一式3份,如没有可不提交)

(4)成果活页评审表各(一式6份)

填写《成果活页表》不能出现有关地区、有关学校、个人等提示性信息,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“××”地区,“××”学校或“×××”,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;评奖工作结束后,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。

2.截止时间:2014年9月30日。

以上申报要求和附件中表格请查看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通知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市电大科研处 陈甫英;

地址:嘉兴市大新路131号;邮编:314000;

电话:0573-83387512;电子邮箱:593401587@QQ.COM